按照《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北政发[2003]35号)和《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北政发[2003]38号)要求,有开发公益性岗位任务的县区和部门一定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抓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帮助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一要将任务层层分解、分级负责、分工到位、责任到人,建立严格的考核责任制度。二要要采取措施,开展再就业援助。对“4050”人员要调查清楚并建立就业困难对象档案和健全援助帮扶制度。市、县区要设立就业困难人员帮扶中心,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开设帮扶服务窗口,公布帮扶电话,及时受理大龄就业困难的就业申请。三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兑现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确保有关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积极性。四是要抓重点,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在近期内有所突破。市一级的工作重点放在城建、旅游、经贸等机关事业单位,同时采取政府购买岗位的措施,在建委系统开发一大批保绿保洁,为社会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各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选定目标,通过重点指导和重点扶持的办法,促使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有新的进展和新的突破。各责任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的任务必须在9月份完成年度计划的55%;10月份完成年度计划的80%;11月份完成年度计划的90%;12月份全部完成年度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根据自治区的要求,我市小额担保贷款必须在9月底以前正式实施。时间紧、任务重,相关部门必须加快步伐,密切配合,努力工作。财政部门必须在9月中旬落实小额贷款的担保机构和担保资金;金融主管部门要协调各商业银行,并抓紧制订出台小额贷款的申请程序和办法,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落实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和担保资金,着手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的前期审查和确认工作,确保9月底前我市正式启动小额贷款,促进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
三、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快工作进度,全面完成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
为确保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市今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任务,从现在起,对县、区和各责任单位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倒计时监控,由市再就业办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倒计时表,明确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并加强进度监控。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巩固、发展并完善业已形成的良好工作机制,按照职责分工,突出部门负责制,加大薄弱环节的工作力度和调控力度,严格按照进度要求把工作落实到位。在抓住重点难点,全面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同时,还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