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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留学生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遴选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留学生的通知
(2007年6月20日)


省直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各市教育局: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留学生的通知》,我厅将在全省范围内遴选30名在职人员(含山西大同中古合作友好医院10名医院工作人员 )赴古巴进行一学年的西班牙语强化进修。结业后,根据本单位和其他领域的需要,回国从事与西语有关的工作。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需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参加本次遴选。有明显不符合条件者,不得推荐。
  一、 项目简介
  (一) 选拔对象:具有本、专科学历的在职人员。
  (二) 待遇:
  古巴政府提供奖学金生在古巴学习期间的学费、教材费、食宿费、医疗费和一定数额的月零用钱。
  留学人员自行承担赴古巴的国际旅费;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供学成回国的国际旅费。
  二、 申请条件
  1、 年龄在30岁以下;
  2、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文凭;
  3、 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派出函;
  4、 有志于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
  5、 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
  三、 申请材料
  1、《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所在单位同意派出函(一式两份);
  3、大学或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经公证后的中西文本,一式4份);
  4、出生证明(经公证后的中西文本,一式4份);
  5、无犯罪纪录(经公证后的中西文本,一式4份);
  6、其他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
  7、省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
  四、评审与录取派出
  我厅将对各单位提供的推荐名单和申请人材料进行初选,择优推荐,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如有必要我厅将组织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推荐人员名单审定后,由教育部国际司和古巴有关方面共同确定录取人选。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放《录取通知书》。
  为保证被录取留学生尽快适应古巴的学习和生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于9月中下旬组织留学生进行为期1个月左右的出国前培训。内容包括基础西班牙语学习、留学情况介绍、出国注意事项、古巴概况及中古、中拉关系等讲座。培训费用由留学人员自行负担。培训期间办理有关出国手续。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2007年10月底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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