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化校车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各地要立即开展以对本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及驾驶员为重点的拉网式排查和清理工作,坚决杜绝因校车或驾驶员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亡事故。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要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避免乘坐农用车,坚决不上超载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暑期组织学生夏令营或组织教师外出旅行时,一定要制订各项安全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3、加强对中小学生上下楼梯的安全管理。要保证楼梯、楼道的照明,栏杆、楼梯扶手达到国家标准,消除通道和楼梯上的障碍,解决楼梯台阶的高低宽窄不科学问题。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必须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组织有秩序疏散,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尤其在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决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坚决防止学校补课和大班额带来的拥挤踩踏事故。
三、切实提高预防控制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等工作的自查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中小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在近期开展一次卫生防病宣传教育。要教育中小学生不喝生水、不摘食野果(菜)、不买街头无证小贩的饮(食)品。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师生开展宣传教育,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切实落实各项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和措施,确保学校饮用水、厕所和食堂符合卫生标准。保持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控与报告制度。学校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后,必须按要求立即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并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逐级报告工作落实情况
1、各市教育局要按照要求,立即与有关部门主动联系,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工作方案。迅速部署本地区暑假前后中小学安全工作,指导和督促区域内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限期完成排查、整改、安全教育的各项任务。要强化监督考核,成立专门检查组,对本地区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要进行通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地方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