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许可法》的宣传、学习、培训,由市法制办在市人事局、市普法办等有关部门配合下,统一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尽快对本地区、本部门学习、宣传、贯彻《
行政许可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准确领会和深刻掌握《
行政许可法》的内涵及主要精神。市法制办要尽快落实全市《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任务。市直各单位分管法制工作和行政许可工作的领导、法制科科长、各级各类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政府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有行政许可权的部门主要领导和具体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都要按要求参加统一培训。市法制办要将培训情况及时通报市人事局、市依法治市办,并做好有关衔接工作,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培训。各单位一定要积极落实培训任务,克服困难,保证本地区、本部门选送合格人员参加全市的统一培训,同时,各系统要层层举办培训班,并把培训的重点放在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和具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人员上,使其尽快熟悉和掌握
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行政许可法》,避免在《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发生违法行为。全市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要自觉学习《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
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政府信息网等各种舆论宣传工具加强宣传,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这部法律,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规范自身的行为,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环境。
三、抓紧行政许可清理
根据《
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市无权自行设定任何行政许可项目,无权自行增设任何行政许可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因此,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都要对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规定、实施主体等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不符合
行政许可法规定的,必须立即纠正,该废止的废止,该修改的修改;确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保留意见,以便按要求向自治区申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