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机场国内航空交通卫生检疫预案的通知
《北海机场国内航空交通卫生检疫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四年四月十五日
北海机场国内航空交通卫生检疫预案
为有效控制检疫传染病通过北海机场进出港航空器及其乘运的人员、物资传播,防止检疫传染病流行,依照《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实施方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北海福成机场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 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北海市实施交通卫生检疫期间、经停疫区飞抵北海机场的航空器或飞抵北海机场的航空器发现检疫传染病病人、疑似病病人、检疫物次的国内卫生检疫。检疫传染病为鼠疫、霍乱以及国务院确定并公布的其它传染病。
(二)在上述情况一旦发生时,北海机场进入检疫紧急状态,实施以控制病情为主要目标的航空卫生检疫工作,各单位接受统一指挥,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二、组织指挥
(一)在北海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航空临时交通卫生检疫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北海机场调度室,成员主要由调度室人员担任。(北海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通卫生检疫指挥中心成员见附件一、二)
1、机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民航总局和中南地区管理局、广西机场集团公司的指令,并对指令的贯彻执行作出决策部署,根据检疫工作中具体问题的处理下达指示。
2、卫生检疫指挥中心职责:全面负责卫生检疫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领导小组的授权,负责实施检疫紧急状态时的处置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示,并督促落实;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收集情况,传递信息,决定航班的放行。
(二)在紧急情况下,成立北海机场临时卫生检疫站、留验站。检疫站由一名北海机场公司领导担任领导职务,具体负责协调工作。卫生检疫站按《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内容并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地点设在国际到达厅(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