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特大建筑施工安全事故;
(四)重、特大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五)重、特大非煤矿和其他矿山安全事故;
(六)重、特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七)重、特大堤坝损毁、坍塌安全事故;
(八)重、特大食物中毒事故;
(九)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六条 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划分和具体标准,按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 组织机构
第七条 为了加强对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应急处理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规划;监督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及重点单位(包括具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企业)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负责处理与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有关的日常工作。市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 长:唐成良 代市长
副组长:常振勇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罗恩平 副市长
李延强 副市长
许光波 副市长
李树华 副市长
陈承才 副市长
赵志伟 军分区副司令员
文泉源 市政协副主席、市建委主任
关国明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马建海 武警北海支队支队长
包盛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显贵 市总工会主席
苏鸿飞 市财政局局长
周国清 市监察局局长
黎尚军 市公安局局长
蒋 达 市经委主任
岑英高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家智 市卫生局局长
李东风 市交通局局长
廖端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有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洪炳佳 市水利局局长
林起松 市水产局局长
梁思明 市环保局局长
谢安河 市民政局局长
邓 雄 市地震局局长
杨迪晔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李宗文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明河 北海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局长
钟月生 北海海事局局长
林福泰 南海救助局北海基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