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
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评审标准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和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要求,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独立设置、至少有三届(含三届)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申请建设的院校应具有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良好的发展条件和较强的发展潜力,在领导能力、综合水平、教育改革、专业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处于同类院校的领先地位,重点建设专业符合地区支柱产业规划,并且得到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举办方的全力支持。
近三年内,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情节严重的院校,以及申报重点建设专业方向与当地支柱产业领域不一致的院校,均暂不列为评审对象:
1.基本办学条件有红、黄牌记录的;
2.有校园安全稳定事件,并已造成一定后果的;
3.在招生中有违规行为和虚假宣传的;
4.有乱收费或违规收费行为的;
5.已将其列入升本规划的;
6.有不规范办学行为的;
7.在财政、教育部门资助或奖励项目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8.有其他严重不诚信行为的。
| 序号
| 主要方面
| 关键因素
| 内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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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建设环境
| 举办方支持
| 举办方为院校依法自主办学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证和制度环境。
举办方完成了院校办学基本条件建设,并承担了建设的主要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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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领导能力
| 院校领导
| 学校领导班子健全,群体结构合理;班子团结、勤政、廉洁,在学校有很高的亲和力、凝聚力、感召力,已成为学校事业发展的核心。
党政一把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领导力、执行力、学习力、创造力;办学理念先进,表率作用好、威信高。
院(校)长注重教育观念的更新和先进理念的传播;具有战略思维和科学决策的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勇于开拓;善于沟通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学识丰富、视野宽阔,具有人格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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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综合水平
| 办学理念
| 学校定位科学、准确;办学宗旨、服务方向明确;严格依法自主办学;适应当地区域经济(产业、行业、企业)建设一线的需求和发展,在本省(行业)有较大影响。
加强内涵建设,强化特色,提高质量,教学工作已成为学校发展的重心,并列入学校“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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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资队伍
| 根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完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及激励政策,成效显著。
注重“双师素质”,专任教师中具有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比例高,实践教学能力强。
聘请了解行业产业发展趋势、熟练掌握最新技术的企业行业一线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比例高,已初步形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双师结构”合理。
重视教师的综合职业素养、工作学习经历和科技开发服务能力,教师获得教学、科技开发、社会服务的成果多,水平高,学生满意,社会评价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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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要方面
| 关键因素
| 内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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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综合水平
| 实践条件
| 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能满足教学的需要,管理先进,运行状态良好。
与企业、行业紧密结合,初步建立起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
设施经费投入有保证,设备维护、材料损耗经费补充有保障,已进入良性运行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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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管理
与质量监控
| 教育教学管理系统适应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需要,管理队伍结构优良,理念先进,执行严格。
各教学环节建立了质量标准和工作规范,质量评价、考核、激励等管理制度健全,过程管理严格,形成了持续改进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和基本职业素质的全面养成,积极帮助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开展就业指导与服务,就业率稳步提高。
从严治教,办学行为规范,招生管理严格,学生文化生活丰富,校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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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质量与
社会评价
| 近三年毕业生就业对口率高,起薪高,就业率排全省高职院校前15名以内。
近三年招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上线率三年平均≥90%,录取新生报到率三年平均≥70%。
社会用人单位对近三年毕业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文化素养等评价高,对业务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好,总体满意率或工作称职率≥80%。
毕业生在本地区(行业)有良好声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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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模式创新
| 积极推行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通过校企合作、产学合作,探索订单培养、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
突出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注重学生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校内成绩考核与企业实践考核相结合,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
强化实验、实训、实习三个关键环节,校内生产性实训有较高的比例,学生至少有半年时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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