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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学习、贯彻《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晋教发[2007]35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晋政办发[2007]98号)。根据省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总体要求,请你们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做好学习和贯彻工作,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最近发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山西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是我国、我省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规划纲要》和《规划》,对于推进“十一五”期间教育事业的发展与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全省教育系统各级领导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广泛组织对《规划纲要》和《规划》的学习,统一认识,振奋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和《规划》打好基础。
  二、要结合实际,抓好规划的衔接和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规划的衔接工作,使各级规划的主要思路、目标和要求一致起来;要围绕《规划》提出的工作重点、教育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重点工程等,研究提出贯彻实施《规划》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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