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论的通知
各高等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
关于全面开展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4]16号)精神,2006年下半年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阳泉职业技术学院等七所院校进行了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根据评估专家组意见,各校进行了为期半年的整改。根据专家组的考察及整改工作检查意见,经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委员会审议和投票表决,确定阳泉职业技术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评估结论为优秀;晋城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评估结论为良好;北岳职业技术学院、长治职业技术学院评估结论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