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2年1月19日,实施日期:2012年1月19日)废止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原料基地建设奖惩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政发[2006]31号)
《北海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原料基地建设奖惩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9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八月九日
北海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原料基地建设
奖惩实施意见
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是广西区和北海市“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对加快我市工业化建设进程,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把林业产业培育成主要经济支柱产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我市作为项目建设的核心区,要在2007年底前完成60万亩的项目原料基地建设任务。基地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加大项目原料基地建设的推进工作力度,调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按期完成我市60万亩的项目原料基地建设目标任务,以满足项目建设的原料需要,确保项目如期开工建设,特制定本奖惩实施意见。
一、时间安排
根据我市项目原料基地建设工作目前的进展情况,至2005年12月底止,全市共完成项目原料基地林地落实移交面积13.78万亩,要在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60万亩的任务,必须在2006年、2007年两年内完成46.22万亩林地落实任务,其中:合浦县40.3万亩(2006年20.2万亩,2007年20.1万亩);铁山港区4万亩(2006年2万亩,2007年2万亩);银海区1.92万亩(2006年0.96万亩,2007年0.96万亩)。
二、检查认定
各县区的任务完成数是本《实施意见》的兑现奖励的基础。为确保本实施意见的顺利执行并具有可操作性,各县区的林地落实任务的完成情况按以下办法实施检查认定:
1.执行主体:县区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原料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各责任单位林地落实面积数量的自查,市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原料基地建设办公室负责对县区验收结果的检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