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跟踪推进工作,确保我市2007年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实现,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市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推进工作的通知》(北政发〔2006〕44号)确定的重点跟踪推进项目的基础上,筛选和新增了一批可行性较强、投资额较大、有望在年内实施的项目,制订了2007年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征求了项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及投资方的意见,并经市委常委会第17次、第19次会议和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重点项目投资计划按期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解目标,计划责实。各项目牵头单位要在责任领导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计划责实的要求,根据《2007年全市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投资计划表》确定的各项目各季度的投资计划,进一步将投资计划细化分解到月,制订各月的投资计划,对项目实行倒计时跟踪推进。牵头单位要积极协调其他责任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合力跟踪推进。
  二、强化措施,工作责实。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深入项目推进工作第一线,主动加强与投资方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项目投资计划的实施情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县区政府、各部门要从北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跟踪推进工作,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要实行重点跟踪服务,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证投资计划的实现。牵头单位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责任领导报告,由责任领导协调解决。要把好关、服好务,依法依规,积极协助按权限审批。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四家班子领导集中会审。
  三、加强管理,成效责实。各项目牵头单位要注意加强与市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将项目投资计划推进的情况上报。市招商引资项目跟踪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协调管理职能,主动与各项目牵头单位对接,加强对重点项目投资情况的动态管理,并经常组织对项目跟踪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目投资计划按期实现,力求取得实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