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为切实解决我市建设领域存在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当前,建筑业已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行业。但是,由于建设领域存在劳动力供大于求、拖欠工程款以及劳务用工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造成当前我市建筑业企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时有发生,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是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资本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确保工程款支付到位
为有效解决建设领域因拖欠工程款造成的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开发项目的监管,严格项目开工审批程序,必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资金和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项目开工前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少于项目合同价的30%,且后续资金必须有可靠保障。对资金不到位的建设项目,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特别是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要加强对项目资本金的管理,使建设项目能够按期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工程项目(包括政府BT项目)一律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概预算时应把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费用纳入计算。真正使政府投资工程成为“示范工程”,起到示范作用。
三、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控制政府投资项目概算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工程款支付管理,监督项目业主或政府BT项目投资商按年度投资计划、工程建设概预算、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各级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国有投资项目的督促检查,既要防止将项目款挪作他用,又要防止因工程规模超概算形成新的拖欠。对于政府BT项目,在签订BT合同时,将投资人必须按时足额付清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作为合同必备条款,并作为政府支付回购款的条件。对已实施的BT项目,政府在支付回购款前,必须先确定BT投资商已全部结清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