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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北海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3.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全面推进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和监督工作,开展对食品中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的风险监控,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督促食品加工企业主动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4.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组织实施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建立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和强制检验制度,促进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三)深入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具体目标:

  建立健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质量承诺、协议准入和市场经营主体质量管理责任等制度。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县城以上生猪进点屠宰率达到96%以上,乡(镇)达到94%以上。酒类批发“随附单”使用率达100%,酒类零售“随附单”索取率达60%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重点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同时,加大对非法进口食品,特别是非法进口肉类产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

  2.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对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中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特别标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发生过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实行重点监管。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等重点区域的酒类黑经营点,实施酒类经营主体备案登记和随附单溯源制度。

  3.严格食品经营主体质量管理责任。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企业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强化日常监测和强制检测。

  4.继续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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