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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大道广东路四川路湖南路北部湾路茶亭路乱涂乱写乱悬挂宣传条幅乱张贴小广告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大道广东路四川路湖南路北部湾路茶亭路乱涂乱写乱悬挂宣传条幅乱张贴小广告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大道广东路四川路湖南路北部湾路茶亭路乱涂乱写乱悬挂宣传条幅乱张贴小广告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十月十二日

北海大道广东路四川路湖南路北部湾路茶亭路
乱涂乱写乱悬挂宣传条幅乱张贴小广告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持久实施 “城乡清洁工程”,加大我市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规范设置我市户外广告,决定对北海大道(迎宾大道至大墩海渔村)、广东路(步行街至银滩四号路)、四川路(外沙桥至银滩四号路)、湖南路(茶亭路至北海大道)、北部湾路(南珠大道至深水港门前)、茶亭路(广东路至上海路)道路上公共设施及道路两旁建(构)筑物临街一楼立面、围墙等乱涂乱写、乱悬挂宣传条幅、乱张贴小广告现象进行综合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整治工作由海城区政府和银海区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总责,分别负责组织对北海大道、广东路、四川路、湖南路、北部湾路、茶亭路进行综合整治,各责任单位分别做好责任路段的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责任路段详见附件)。

  二、整治内容

  1.清理上述道路两旁建(构)筑物临街一楼立面(墙体、橱窗、玻璃等)、围墙上除了招牌(如单位、店名标识牌)之外的所有对联、涂鸦、张贴字画、各类条幅及其他小广告(;

  2.清理、整饰上述道路各类公共设施(含广告牌等)上的乱涂乱写、乱悬挂的宣传条幅、乱张贴的小广告等;

  三、整治工作分工

  (一)上述道路两旁建(构)筑物容貌整治工作分工

  海城区、银海区政府及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爱卫办、市清洁办《关于调整部分单位环境卫生责任区的通知》(北爱办〔2007〕20号)和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店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的通知》(北城洁〔2007〕1号)要求,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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