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有校园网,并能充分发挥各项功能;特别是形成了学科学习网站和特色网站,在教育教学上作用显著。
7、学生用计算机的人机比例适当,最低能满足“信息技术”课的课时要求,学生上机时数不低于总课时数的70%。
8、通用技术必修课器材。
(五)其它
1、是否有分重点班、快慢班和擅自举办实验班现象。
2、公办高中是否存在举办高考补习班和高三插班的现象。
3、秋季学期实验年级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课程开设方案。
4、秋季学期实验年级校本课程(选修II)开设方案。
5、市教育局行政部门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督导检查时间及程序
这次督导检查既是对市、县政府重视和支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督导检查,又是对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一次检验,同时也是对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准备的检查和调研。采取省、市、县督导人员联合包县,责任到人的方式进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指定尹中川、李尧、杨宗礼、薛瑞锁、苗福岭、温彭年、宋锁柱、翟天运、李二虎、王占文、李全照、刘锡明等同志为本次交叉异地督导检查领队,各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为组长。无论公办或民办以及未剥离企业、部门办普通高中均属检查范围,必须做到校校到。在并省属普通高中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直接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检查要求各成员高度负责,确保检查质量。
督导检查程序:第一,由各领队和组长召集全体督导检查人员,于8月28日上午听取市政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领导组组长对关于本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准备工作的汇报。第二,8月28日下午按编组赴各县及普通高中检查。基本程序是:①听取县政府和学校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准备工作情况汇报;②实地查看保障新课程实验的设备设施和场地落实情况;③查阅有关新课程实验的实施计划等;④核实市、县政府保证新课程实验的经费到帐情况;⑤查实有关技术课、综合实践活动和音、体、美教师配备及到岗情况;⑥检查教师的“远程培训”笔记;⑦向政府及学校反馈意见。
检查时间为8月28日--9月5日。9月8日由各领队和组长回太航宾馆汇报。汇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各市政府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准备工作的汇报一份。
2、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方案一份。
3、各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通用技术课程开设方案一份;校本课程开设方案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