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新学年准备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
(晋教督[2008]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实验中学、山西大学附中、太原师院附中:
在全省普通高中进行新课程实验,是我省基础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为确保这项改革顺利进行,按照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领导组的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在2008年8-9月间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新学年准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督导检查的内容
(一)领导机构
1、各市、县和学校成立高中新课程实验组织领导机构情况。
2、各普通高中设立新课程实验技术教研组和综合实践活动教研组情况。
3、各市和学校制定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具体工作方案情况。
(二)经费落实情况
市、县两级政府分别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专项划拨的培训费、装备费、场地建设和改造费及其它费用。
(三)队伍建设及培训
1、市、县相关教育行政人员、学校校长及管理人员是否均参加过通识培训。
2、学校相关学科教师是否均参加过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远程培训”。
3、市教研机构是否组建各学科专家组。
4、市教育局是否增加技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员情况。
5、市、县政府为各普通高中落实音、体、美、技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薄弱学科的教师情况。
6、县级政府调整和撤并不具备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学校的情况。
(四)设备设施及场地
1、有以4轨为基础叠加的适应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理化生实验室和语音室数量及与实验室相对独立的准备室、仪器室,且管理制度完善。
2、有满足新课程实验的教学、训练需要的体育运动条件:田径(兼足球)场环形跑道城市城区学校在300米以上,其它学校400米;篮排球场城市、县镇学校分别达到各6个、4个;体育器材达到了《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一类必配标准。
3、有满足新课程实验的音乐、美术教育以及特色特长教育活动需要的设施、设备、场地,有足够的艺术欣赏资料;各类活动场地符合标准,管理制度健全,使用安全。
4、有满足新课程实验的技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场所。
5、图书馆藏书达到生均图书50册以上,报刊杂志订阅种类老师平均2种以上,学生每班5种以上,各类工具书、教学参考书基本满足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