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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辽保监产[2008]30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批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公司开业的请示》(辽太保产[2008]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各种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承保人民币和外币的短期健康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办理各种法定财产保险业务;与国内外保险及有关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代理外国保险机构办理对损失的鉴定和理赔业务及其委托的其他有关事宜;与太保寿险公司分支机构建立代理关系和业务往来关系;经批准参加国际保险活动。

  三、核准该支公司经营区域:辽宁省兴城市行政辖区。

  四、核准该支公司营业地址:兴城市温泉街果园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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