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组
织
领
导
(11分)
| 领
导
重
视
| 领导责任制
| 0.5
| 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责任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
| 依法治理办、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
党委领导
| 1.5
| 党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一名常委具体分管(0.5分)。
| 区(县)委办、依法治理办、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
党委、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常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1分)。
|
人大监督
| 1
| 人大定期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组织视察等不少于4次。
| 人大办提供相关材料
|
政协监督
| 0.5
| 对“五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监督检查2次以上。
| 政协办提供相关材料
|
队
伍
建
设
| 机构设置
| 2.5
| 健全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和办事机构,配备有相应的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换届后,做好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和充实。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1分)。
| 依法治理办、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街镇提供材料
|
人员配备
| 法制宣传教育专职人员,区(县)(不含分管局长)不少于3人(1分)。
|
街镇配有负责法制宣传工作的专(兼)职工作人员(0.5分)。
|
组
织
运
作
| 政府实施
| 1.5
| 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不低于综合考核总分的3%)(1分)。
|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
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辖区“五五”普法规划,年度计划和总结(0.5分)。
|
工作部署
| 1.5
| 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每年不少于2次全体成员会议。其中领导小组会议1次,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1分)。
|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
积极贯彻实施《新农村建设法制宣传行动计划》、《法治文化建设法制宣传行动计划》等,各项工作有部署、有检查(0.5分)。
|
部门联动
| 2
| 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1分)。
|
重点普法对象牵头部门组织指导有力,成员单位有效开展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工作落实 (0.5分)。
|
培育各类法制宣传工作典型,并建立联系点(0.5分)。
|
二、
基
础
保
障
(16分)
| 组织网络
| 2
| 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联络员队伍、讲师团队伍、志愿者队伍、法制文艺队伍(1分)。
| 司法局等提供相关材料
|
作用发挥好(讲师团成员每年讲课不少于1次)(0.5分)。
|
定期组织法制宣传骨干和联络员培训(0.5分)。
|
经费保障
| 6
| 区(县)不少于0.40元/人.年(2分)。
| 财政局、司法局提供财政拨款单或支付通知,及资金流向证明
|
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财力增长情况以及法制宣传教育任务,逐年有所增长(2分)。
|
司法行政部门确保专款专用(2分)。
|
阵地建设
| 5
| 区(县)电视、广播媒体以及报刊(内刊)设置专门的法制宣传栏目,并固定时段、固定版面(1分)。
| 司法局提供相关材料;
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栏目和播放时段;
抽查相关单位;
查看相关网站
|
区(县)中心位置有标志性的橱窗(1分)。
|
乡镇(街道)、村(居)建有固定的法制宣传栏(橱窗)(1分)。
|
每个乡镇(街道)依托司法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每个村(居)委会建有挂牌的村(居)民法制学校(堂),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建有农民工法制学校(1分)。
|
各级政府网及各门户网站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行政执法机关建有法律知识电子触摸屏或电子显示屏(0.5分);
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多渠道增加投入,建立健全社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立相对固定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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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配置
| 2
| 及时组织征订和编发普法教材、资料,基本满足各类重点对象的学法需求,每个农户家庭至少有一本教材(1分)。
| 司法局、文化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实地抽查相关单位
|
区(县)图书馆馆藏法制类图书20个种类600册以上,有法制报刊、杂志6种以上(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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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社区)图书室有法制类图书20个种类100册以上,法制类报刊、杂志2种以上(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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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资料
| 1
|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档案整理规范有序,资料齐全,分类清楚(0.5分)。
| 司法局提供档案材料;
现场查看
|
按时上报有关数据报表(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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