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要把豫西文化长廊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资金投入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健全考评激励机制,推动豫西文化长廊建设工程扎实开展。
(一)加强协调配合。豫西文化长廊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各部门特别是发展改革、财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教育、科技、卫生等部门,要结合“十一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共同部署、共同实施、共同考核。在各类建设项目的配套和衔接上,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整体工作的开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地要开发一批文化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引导乡村(社区)群众集资、合资,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兴建文化体育设施。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开发适宜市场化运做的项目,并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完善多元投资文化建设的格局。
(三)强化队伍建设。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文〔2001〕174号)精神,加强乡(镇)文化工作队伍建设,选好、配齐乡(镇)文化工作人员,完善考核、奖惩、职称评定等制度,切实解决人员配备不足、更换频繁、兼职过多的现象,将文化专干由乡(镇)管理变为乡(镇)和县文化部门共同管理。要大力培养和发展民间文化工作队伍,选择和鼓励热心公益事业,组织能力强,有文艺专长的人员担任村文化管理员,注重发挥民间艺人在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中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文化馆、图书馆、专业剧团的作用,加强对基层文化专(兼)职队伍的培养和文化活动的指导,建立基层文化工作档案,进一步提高基层文化工作水平。
(四)提高设施利用率。不断创新形式、创新内容、创新手段,深化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要充分发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的综合效益,切实提高设施利用率,每年组织一定数量的较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使其成为农村文体活动的场所、宣传教育的基地、科技普及的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期追求新颖、健康、快乐、向上的多方面多层次精神文化需要。
附件
豫西文化长廊建设重点区域单位名单
一、义马市(7个办事处、20个村)
(一)千秋路街道办事处
(二)泰山路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