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豫西文化长廊建设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三政〔2005〕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三门峡市豫西文化长廊建设规划(2006-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三门峡市豫西文化长廊建设规划
(2006-2010年)
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沿310国道城镇经济隆起带地区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加快我市城镇化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要求,特制定三门峡市豫西文化长廊建设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重点区域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文化强市为目标,通过文化与体育、旅游、教育的互动发展,深入挖掘文化资源潜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辐射和带动全市文化事业的繁荣,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共同进步,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的奋斗目标。
(二)重点区域:连霍高速公路和310国道、209国道两侧宽20公里、长330公里范围内,覆盖全市50个乡(镇、办事处)、580个行政村(名单附后)、150个社区,169万人口。
二、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一)主要内容
1.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各县(市、区)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要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新建或改建影剧院一座,并保证每月演出25场以上。
全面扩大和提高文化中心的规模和水平,乡镇文化中心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图书室藏书要达到6000册,阅览座位20个以上;文化活动室能够开展10种以上文化体育(必含乒乓球)活动;戏剧(电影)院座位500个以上;体育场要有标准的篮球场、羽毛球场和10套以上的健身器材。每年组织四次以上的民间文化体育活动,单项活动不少于2次,有一支具有地方特色的业余文艺骨干队伍,常年开展科技文化普及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积极发展文化产业。
行政村要充分发挥文化大院的综合功能和作用,保证不同星级的图书室藏书1000-5000册、阅览座位10个以上;文化活动室能够开展5种以上的文化体育(必含乒乓球)活动;有封闭的演出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