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商务、供销、农业、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支持“三绿”工程和“菜篮子”工程建设,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检测和无公害化处理制度;推行机械化屠宰,支持重点屠宰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支持申报绿色食品、绿色生产线、绿色生产基地认证,支持商务部门购置设备,建立肉品安全检测系统,所发生费用由财政负担的应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7.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建立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准确掌握本地生活必需品和救灾物资的生产、库存和销售情况,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预案及时启动;充分发挥储备制度平抑市场波动的功能。
8.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新型消费方式。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努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扩大消费需求,优化消费结构。倡导现代消费理念,提倡超前消费,加快发展消费信贷等新的消费方式。支持商业银行与流通企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推广银行卡。鼓励银行积极开发消费信贷品种,扩大消费信贷的范围和规模,大力发展个人综合消费、助学、旅游、高档生活用品等消费贷款业务。
(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1.大力倡导“诚信兴商”,实施品牌战略。鼓励流通企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在流通行业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大力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以诚信打造品牌,用品牌赢得市场。要加强对知名商业老字号的“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2.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力度。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加强综合执法;抓好各类专项整治,规范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市场监管、监控力度,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四、加强领导,部门联动,确保流通业顺利发展
(一)加强领导,建立制度,高度重视流通业发展。要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提出的“重视外贸,加强内贸,内外贸并举”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流通工作的领导,把流通业发展作为政府考核指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抓好工作责任制和目标考核责任的落实。
(二)完善机构,明确职责,充分发挥流通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机构改革中,流通主管部门机构设置要尽量做到上下对口,特别是市、县两级流通主管部门,在机构、人员编制、办公条件等方面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