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做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加快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示范工程,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上交易规则,规范网上交易秩序。
(四)积极培育统一大市场,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1.做好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和建设工作。对中心商业区、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小城镇商业等进行合理布局,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促进商业网点建设科学化、规范化。
2.加大大中型批发市场建设力度。从市场准入、交易规则、组织形式、监管调控等方面,对现有批发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选择一批流通规模较大、辐射范围较广的商品批发市场,加快信息和交易系统建设步伐,扩大功能,提档升级。抓好“一城两区”重点大型批发市场的规范发展,加快经营转型和服务功能延伸,促使其成为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市场体系建设和消费结构升级的先导性力量。
3.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要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运用财政贴息等措施,加强对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的改造;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认真落实《河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鼓励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明确其合法身份和社会地位,保护其合法利益,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在促进农产品流通方面的积极作用。
4.搞好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使用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资金,重点支持农村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的意见》(豫发〔2005〕9号)文件要求,供销社要加快基层社改造和体制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合作经济体系。切实抓好“万村千乡”工程,采取直接补贴和贴息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各类大中型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以标准化“农家店”和连锁配送中心为载体,构建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力争5年时间,在全市初步形成以县(市)城区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
5.规范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供销社要抓好建立健全新型农资流通组织,整合现有农资营销网络,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网络体系,更好地发挥农资主渠道作用;县(市)城区要建设综合性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乡(镇)要建立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大的村庄要有服务网点,实现县(市)城区、乡(镇)、村庄三级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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