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意见
(三政〔2005〕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和全省流通工作会议精神,大力促进全市流通业发展,结合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流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改革开放特别是区划调整以来,我市流通业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据统计,2004年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80亿元,已占GDP的29.2%;流通业从业人员15.8万人,占社会就业人员的7.6%。市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相继建成了一批有影响、有规模的专业商品交易市场,初步形成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城市市场与农村市场等共同发展的商品市场体系。流通企业所有制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国有流通企业、股份制、个体和私营流通企业等多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全市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特许经营和超级市场等新型流通方式和新型业态,从无到有,茁壮成长。
但是,我市流通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仍是比较薄弱的环节,还不能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市场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并存,城乡市场、区域市场发展极不平衡,流通现代化水平及流通效率较低;流通企业改革缺乏政策支持,难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市场中介组织未能真正发挥作用等。这些都制约着我市流通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流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形成关心和支持流通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新时期流通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思路: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开拓市场、扩大消费为主线,加快推进商品市场、现代流通、市场监控、流通法律和商业信用等体系建设,保持城乡市场繁荣稳定和快速增长,加快建设提升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新型便民服务体系,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拉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
(二)目标任务:2010年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60亿元,年均增长12%,流通业增加值占GDP的12%以上,从业人员占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达到10%以上;培育出一批销售额达5亿元以上的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加快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力争2010年连锁经营实现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0%以上。大力推进面向社区的便民利民工程,提升市民生活质量。积极扩大农村消费,建立和改造一批实现连锁经营的乡(镇)级、村级标准“农家店”;建立规范顺畅的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一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国家和省两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现代流通技术和管理,改造传统商业,提高流通业组织化水平,力争3一5年内把我市建成市场活跃、文化繁荣、商业发达、辐射能力强的现代化商贸城市,使我市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的“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中处于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