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三政〔2005〕6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05〕13号)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豫政〔2005〕38号)要求,我国将于2006年底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为切实做好我市的农业普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农业普查作为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和市情市力的重大调查,主要目的是为了查清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各级农业生产、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基本信息,为研究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规划,制定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提供依据。搞好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利于进一步摸清农业资源状况,制定科学的粮食生产政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推广,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速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此次农业普查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一是从事第一产业活动单位和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乡镇、村委会及社区环境情况;三是农业土地利用情况;四是农业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五是农村劳动力就业及流动情况;六是农民生活质量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间是200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6年度。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涉及广大农村地区及众多农户,普查任务重,参与部门多,工作难度大。为了加强对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三门峡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