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大国税发〔2006〕221号)
各区、市(县)国税局,各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 ]15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基层局在07年一季度内,对外应做好宣传工作,对内应加强税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贯彻落实。
2、专用发票最大限额审批,必须填写《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和《防伪税控开票最高限额实地调查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有关审批事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自行处理,一次审批期限也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自行决定;最高开票限额为佰万元,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市局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仟万元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受理,市局派人实地审查审批。佰万元一次审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仟万元一次审批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期限。
3、在执行过程中,要注意搜集问题并及时上报。
附:《防伪税控开票最高限额实地调查表》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
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限额实地调查表
金额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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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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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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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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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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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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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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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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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有不动产 价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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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税控装置时间及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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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缴纳的税额及本年度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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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年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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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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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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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开票最大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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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前平均月用发票数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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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月用发票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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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税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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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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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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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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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发票领购、抵扣、开具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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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月开具单组金额在十万以上发票的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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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月领购专用发票的组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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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项 凭 证 构 成 情 况(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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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凭证
| 份数
| 金额
| 税额
| 占总进项税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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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伪税控专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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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完税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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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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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收购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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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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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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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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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货物、购、销、存情况调查(本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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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业务
| 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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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市占总量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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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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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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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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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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