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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创业板上市培育工作的通知


  (二)积极申报省定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我市现有省定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3家。要继续向省政府金融办推荐,争取更多的企业纳入省定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管理。

  (三)市定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选定程序。市定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由企业申报和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推荐,由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市定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并根据企业实际业绩和资本市场发展情况,对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更新调整。

  三、大力促进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发展

  (一)加强组织协调

  1.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各县(区)政府为本辖区市定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培育的责任单位,要切实把培育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培育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认真做好基础性培育工作。制订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发展规划,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促进本地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2.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市定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训。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政府网站等媒体做好省定、市定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形象宣传,营造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各有关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注重资本市场动态及创业板上市有关工作的宣传报导,帮助企业树立创业板上市的决心、信心和恒心。

  3.建立重点联系制度。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省定、市定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服务,指派专人联系。对创业板重点后备企业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理分类,帮助企业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育方案,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建立信息交流制度。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通过定期举办企业创业板上市推介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方式,组织省定、市定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与证券保荐、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信息沟通,建立企业上市项目交流平台。同时,要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加强沟通,提高上市效率和成功率。要按照顾问机构进场、股份制改造、辅导机构进场、辅导验收、首发申报、材料受理、上部务会、上发审会、股票首发并上市等重要节点及时向市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企业创业板上市最新进展情况或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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