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开展夏季食品专项整治。在7月至9月集中整治夏季食品,以熟食、饮料、冷冻食品、即食食品、乳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酱油、醋、啤酒、葡萄酒、月饼、米面制品、生鲜肉品等为重点品种,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和旅游景区整治力度,保证夏令食品和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即食食品的消费安全。
四是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在8月至10月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的清理整顿,重点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及企业注册申请资料真实性、安全性的审查,严格保健食品标准备案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药物成分行为。
五是组织开展儿童食品专项整治。在9月至11月份集中整治儿童食品,切实解决影响少年儿童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证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以儿童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环节整治为重点,依法查处无证照、无标准生产加工儿童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不合格儿童食品,“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以学校周边食品餐饮摊点、学校食堂整治为重点,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照及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违反食品卫生规定从事儿童餐饮加工、服务的饮食摊点和单位,切实提高儿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六是开展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在2005年12月初至2006年2月底,结合“双节”期间城乡食品消费特点、热点和节日市场存在的主要食品安全问题,以广大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肉类及肉制品、面粉、奶制品、豆制品、蔬菜、水果、饮料、酒类等为重点内容,依法查处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等食品(含假冒伪劣清真食品),加强节日市场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安全消费,保证人民群众元旦春节期间的饮食安全。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针对药品市场的薄弱环节、薄弱地区、薄弱领域和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严厉打击非法回收、邮购药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对已取缔的药品市场密切监控,防止反弹;开展对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医疗器械专项监督检查力度;加快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供应网络建设;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督管理;强化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全面完成GSP认证工作;对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进行专项检查;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与备案,促进药品市场秩序的进一步规范、有序。具体目标如下: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