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的整治。进一步扩大学校食堂和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范围,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建立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定期发布预警信息,降低食物中毒风险;在大型、连锁餐饮业推广先进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开展认证工作;严格规范清真食堂、饭店经营加工行为,依法取缔假冒的清真食品牌证。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5.认真抓好各个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解决阶段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一是继续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五一”节前夕组织对全市各地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的暗访抽检,虽然近三个月的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抽检结果表明,各地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抽检合格率仍然偏低,假冒伪劣食品在农村市场仍然占据相当份额。各级地方政府对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各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三门峡市2005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全年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按照省政府决定,将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延长为一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3月初到6月底,重点抓好“三夏”大忙季节大量农民工返乡的农村食品消费高峰期的食品安全工作;第二阶段从7月到10月底,重点抓好秋收麦播及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高峰期的食品安全工作;第三阶段从11月到明年初,重点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村食品消费高峰期的食品安全工作。通过一年时间持续细致的工作,有力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有效规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更好地保障农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并积极探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组织开展食品生产领域的“百千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即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和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农村食品和儿童食品为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百”就是“百区”,指城乡结合部;“千”就是“千点”,指相对集中生产加工食品的乡镇村;“万”就是“万户”,指小作坊等生产加工点。)从2005年6月至2007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百区、千点、万户”专项整治行动。区分不同情况,采取关停取缔、整顿规范、促进提高等方式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底数,并建立健全监管档案;扶持一批食品质量长期稳定、知名度高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争创国家、省名牌产品和免检产品;帮助一批不完全具备生产条件的企业,尽快完善生产条件,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取得市场准入资格;关闭一批根本不具备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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