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是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和环保意识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适龄公民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植绿、爱绿、护绿、兴绿”新高潮。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义务植树工作,将义务植树列入造林绿化任期责任目标,与领导办绿化点结合起来,狠抓落实。同时,要率先垂范,亲自参加义务植树活动,为群众做出表率,提高义务植树成效。各地要高标准、严要求,办好各级领导绿化点,建立义务植树基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义务植树场所,努力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市政府已将造林目标纳入了政府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各级地方政府要把植树造林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造林绿化目标责任制,明确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责任人。要将植树造林工作成效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生态目标、农民利益、工程质量,促进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精品意识,及早安排部署。我市今年秋冬季雨水充沛,土壤墒情好,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对以往的造林项目进行补植补造。同时要及早安排部署,开辟新战场,建立新基地。要充分利用今冬明春造林季节,将2006年的各项工程造林项目任务落到实处。在今后的造林过程中,要不断强化精品意识,严格按照“上规模、抓重点、出精品”的要求,合理进行规划设计,努力将各项林业工程建成精品工程。
(三)大胆探索创新,推行造林“报账制”。为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和效益,今后的各项造林项目实行造林“报账制”,改变以往先下计划后造林的模式。各造林主体要聘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规划设计,植树造林,经林业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列入当年工程造林计划,兑付各项政策补贴。
(四)大力倡导科技兴林,提高科技贡献率。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已经成为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意识,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氛围。鼓励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承包,建设示范基地。积极申报并认真实施科技推广和科技攻关项目,以项目为载体,发挥辐射、示范作用,带动全市林业从速度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抓好科技育苗,推广大苗营养袋育苗,实行种苗 “一签两证”制度,切实提高造林质量,发展优质高效林业。
(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促进林业协调发展。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林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通过科学而有效的决策、计划、指挥、组织、协调和检查等手段,把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抓出成效,以较小的成本取得较大的效益,促进全市林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