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的通知
(三政〔2005〕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三门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4-2008)》(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三门峡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
(2004-2008)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政策文件。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切实抓紧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纲要》确立的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遵循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为确保《纲要》在我市得到全面正确执行,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
1.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行政权力的设定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得到规范。市政府和县(市)、区政府之间,以及市政府各部门之间职权划分明晰,职能配置合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形成,行政管理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基本消除。
--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机制基本建立。行政决策规则完善,程序规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反映客观规律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公众参与机制有效运转,质量明显提高。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真实。
--坚持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全面正确贯彻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权力与责任一致,权力与利益脱钩;行政权力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得到规范。
--公开、公平、公正、高效、便民、信赖保护等行政管理原则及其相关制度得到确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行政监督的各项机制和制度基本完善,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各部门的层级监督明显加强,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得到落实,行政监督效能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