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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名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名牌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政〔2005〕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制定的《三门峡市名牌战略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三门峡市名牌战略实施意见
(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为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努力提高我市企业的产品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实施名牌战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经济及企业发展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我市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为目标,以积极争创、重点培育、注重实效、促进发展为手段,以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认可、政策激励为原则,集中力量培育、保护、扶持和发展一批具有我市鲜明特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规模型名牌产品。
  (二)工作目标
  从2005年起,通过3-5年的努力,在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力争全市的中国名牌产品数量达到2个,河南省名牌产品数量达到10个,河南省优质产品数量达到35个。
  二、主要措施
  (一)扩大宣传,增强名牌意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实施名牌战略的意义,加大对三门峡市名牌产品的推介力度,增强企业和社会对名牌产品的认可度,提高企业和社会的品牌意识。要积极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实施名牌战略对提升自身品位、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经济效益的促进作用,将名牌战略工作纳入企业发展重要工作日程并大力实施。广泛动员企业开展名牌争创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名牌争创工作的高潮。
  (二)加强指导,提高争创工作的有效性。市名牌推进委员会要认真按照国家、省名优产品评价标准,选择一批具备良好市场前景、发展潜力较强的企业,作为实施名牌战略的重点培育对象,开展全方位的指导培育工作。质量监督部门要采取多种措施,引导企业广泛推行ISO9000、ISO14000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要加强对企业的业务指导,协助企业制定名牌创建方案,加大对名牌产品的投入力度。对已经达到名牌条件的企业,要及时向国家、省主管部门推荐,帮助企业办理各种申报手续。
  (三)明确指标,科学设置推荐标准。坚持名牌产品的市场评价原则,努力建立以市场和质量为主,以效益和发展潜力为辅的推荐评价体系。认真做好以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和出口创汇率三项指标为主要内容的市场指标评价,通过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反映用户对推荐产品质量及服务的认可和接受程度,出口创汇率衡量产品参与国际竞争能力和程度。同时,健全和完善质量推荐指标、效益推荐指标和发展潜力指标等科学的推荐评价体系,积极开展我市名牌产品的推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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