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第三人民医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三政办〔2005〕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三门峡市第三人民医院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三门峡市第三人民医院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原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国经贸企改〔2002〕267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郑州铁路分局在豫职业学校、医院、幼儿园接收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04〕123号)精神,洛阳铁路分局三门峡西铁路医院由郑州铁路局洛阳铁路分局移交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更名为三门峡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市卫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副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并承担相应的康复医疗、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三门峡市第三人民医院设9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全院各项行政事务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全院的人事和党务工作。
(三)医务科
制定全院医疗工作规划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医疗质量标准,提出质控方案,对医疗工作质量进行全面管理,定期进行全院医疗质量的调查、分析和评价;协调各医疗、医技科室之间的业务关系,组织重大急救、抢救和院内外会诊工作;负责医疗工作的内外联系,处理日常医疗事务;制定各级医务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学习、考核,协同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和奖惩工作;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下级医疗单位的技术指导工作。
(四)护理部
制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规划,检查护理工作质量;制定和修订全院护理技术常规,检查指导各种基础护理和分级护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抢救危重病员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指导各科室护士长的业务工作;协调各科室护理工作关系,合理调配护理人员,协同人事科做好护理人员的任免、考核和晋升工作;组织全院护理教学培训工作,开发和应用护理新技术。
(五)门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