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各界对政府工作所提意见建议责任单位的通知
(三政办〔2005〕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3月22日以来,市四大班子成员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全市各界对政府工作意见和建议,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市政府办公室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将其改进完善的责任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请各责任单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分析研究,分类提出改进完善的具体措施(分近期能够办到的、经过努力能够办到的、条件不成熟一时难以办到需向群众说明情况的三种类型),明确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凡近期能够办到的,要积极予以解决,限期反馈;凡经过努力能够办到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凡条件不成熟一时难以办到的,要实事求是地向群众说明情况。各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于4月30日前以电子公文或书面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以后每20天报告一次。
一、关于“三农”工作
1.进一步重视“三农”问题,增加投入,尤其对农业龙头企业、支柱产业、创汇农业以及林果业,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和扶持力度。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商务局和其他涉农部门负责。
2.搞好乡镇卫生院建设,改变农民就医难问题。加强农村道路建设。
市卫生局、交通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3.进一步加大对卢氏贫困地区的帮扶力度,把对卢氏的扶贫纳入到“十一五”规划中。
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和卢氏县政府负责。
4.建立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对全市农业科研力量进行整合,优化科研队伍,提高综合创新能力。
市科技局、农业局负责。
5.烟叶是我市支柱产业,考虑农资涨价因素,建议政府对烟农给予适当扶持。
市烟草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6.加大对畜产品的监管力度,尽快实行畜产品准入制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
市农业局、药监局、卫生局、工商局负责。
7.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化、产业化、标准化工作。
市农业局、质监局和涉农部门负责。
8.取消农业税以后,乡级财政比较困难,应引起重视。
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