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健全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制度
1、加强对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要把在职培训与继续医学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更新知识,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县级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培训职能,有针对性地结合农村卫生工作的实际,突出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知识与技能的学习,确保培训质量;要采用适宜和灵活的培训方式,拓宽培训渠道,如:函授、广播、电视、网络教育,讲习班等,给学员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各级政府要落实培训经费,减轻卫生技术人员的负担。省、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师资培训、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工作,不断总结经验。
2、建立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要从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中选择医德好、有一定实践经验、年龄适当、具有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业务技术骨干,免费到上级卫生机构进修学习3-6个月,每5年轮训一次,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及服务质量。
三、加强政府支持力度,加大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的投入
为加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各级政府要把农村卫生人才培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安排专项资金。省财政将根据省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计划,安排农村卫生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市级政府也要根据省计划和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
要制定有利于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配套政策,改革人事管理体制和用人制度,加强培养和改善卫生人才来源渠道,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善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吸引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卫生机构工作,稳定现有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使农村卫生人才匮乏的现状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五、加强领导,把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领导是做好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关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摆到重要位置,提到议事日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任务,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人才培养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保证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实现农村卫生人才的培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