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四害”防制
(1)县(市、区)政府落实除四害专项经费,组织专业病媒消杀服务队伍,镇政府和村委会有专(兼)人员负责除“四害”日常管理工作,能按照上级要求组织村民开展常规性和突击性的除“四害”工作。
(2)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方针,“四害”孳生地得到有效控制;在化学防制中,注重科学合理用药,按爱卫委和农委统一要求使用规定药物,不用国家禁用的除害药物。
(3)开展镇、村公共场所及其设施的消毒、除害工作;督促驻地单位开展除“四害”活动,重点保证防蝇、防鼠、防蚊、防蟑等预防性除害防制措施的实施;镇政府有关部门备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除害药物,方便群众购买,指导群众科学使用。
(4)“四害”密度得到有效控制,预防病媒生物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确保不干扰和影响镇、村居民的工作和生活。
6、单位和公共场所管理
(1)驻镇村企业以职业场所健康促进和卫生创建为载体,改善作业条件、增进健康生活方式、控制健康危险因素、降低病伤及缺勤率,促进职工健康和提高工作生命质量。
(2)农贸市场(菜场)规范经营,配套设施完好整洁,摊位设置合理规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有专职保洁人员,保持环境整洁,有规范设摊行为要求,加强卫生常识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设摊人员自身卫生管理好,为镇、村居民提供方便、卫生和安全的购物环境。
(3)强化镇、村内各类公共场所、饮食食品行业的管理,做到证照齐全,管理到位,有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发生的措施,控制食物中毒和重大食源性疾患的发生。
(4)镇、村定期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卫生制度落实,内外环境整洁, “三硬件”(健教宣传设施、清扫消毒设施、控制吸烟设施)设置和管理达到规范要求。
(5)督促镇、村内学校食堂严格食品卫生管理,杜绝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加强镇、村卫生健康服务
1、医疗卫生服务
(1)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便利的条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动六位一体卫生服务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更好地满足村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2)督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向村民提供优质廉价的卫生服务。
(3)配合乡镇卫生防保组织开展村民预防接种实施和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全面完成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和适龄妇女计划生育及妇女儿童保健任务,规划免疫接种率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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