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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营造健康生活环境
  1、环境保护
  (1)加强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尽可能减少和控制废水、废气和噪声的产生,有效保护镇、村社区环境,保障镇、村社区居民和镇村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
  (2)加速农村沼气设施建设和秸杆汽化工程建设,使用清洁能源;督促辖区内生产危险废物的单位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报、收集储存和处置。
  (3)加强对环境保护理念宣传,以创建绿色家庭、绿色村庄和绿色乡镇为载体,倡导绿色生活和清洁环保新观念,逐步把环境保护理念渗透到农村生活的各个层面。
  2、村容镇貌
  (1)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平整街路,构筑疏通路(街)边沟渠,有条件的镇、村对街路实施硬化和路灯亮化,三堆(柴草、粪、垃圾)规范统一存放,粪便、垃圾要有专门存放设施,街面整洁干净有序。
  (2)建设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供水的自来水工程,水源地有保护措施,水质进行卫生消毒,对家用储水水缸定期开展清洗消毒,供水管道定期维护保修,保证村民饮用水安全卫生。
  (3)对农户旧式厕所进行改造,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解决村民如厕不卫生习惯,防控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镇村内建有公共厕所,布局合理,粪便无害化处理。公厕有专人管理,厕具无粪便滞留、满溢、异味和蚊蝇孳生,管理规范。
  (4)镇村因地制宜建设环卫基础设施,组织专业或业余环卫清扫保洁队伍,做好经常性的村容保洁和设施维护保养,保持环境整洁、设备完好、方便群众的工作和生活。
  (5)按照基础设施资源共享的原则,生活垃圾统一实行村收集、镇乡集中运输、县(市、区)集中处理。
  (6)不断改善镇、村河渠环境状况,加强河渠保洁工作,基本达到无味、面清、岸洁、水净、有绿。
  3、绿化管理
  (1)加强镇、村绿化建设,努力扩大绿化面积。广泛发动村民植树种草,消除裸露地面,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退耕还林。
  (2)加强镇、村绿化管理工作,做到各类绿化养护管理责任落实,无毁林毁绿及病虫害现象发生。
  4、居住环境
  (1)镇政府和村委会加强规划管理,治安管理、卫生管理、设施管理,对新建住宅统一规划,规范设计,改造村容镇貌,为村民建设舒适和谐健康的居住环境。
  (2)选择一批重点村开展六项整治(庭院卫生、临街院墙、家禽畜圈、柴草粪堆、水塘坑塘、闲置空地)和八项建设(道路硬化、供水设施、排水设施、采暖燃气、卫生厕所、垃圾填埋、集中场院、村民活动室)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洁工作。
  (3)镇、村所辖各居民区环境整洁,公用部位无乱堆、乱放现象,大数量家禽和大型家畜村外饲养,居住区宣传标牌统一美观,物料堆放井然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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