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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6)形成督查机制,组织职能部门和农村居民代表检查卫生创建各项目实施情况,抓住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
  2、保障
  (1)做好农村社区保障工作,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社区的正常运行,扩大农村社区保障覆盖面。
  (2)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农村乡镇卫生院和卫生防保站建设,增加卫生投入,管理体制上划县管,推进“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加强村医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医技水平,解决农民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3)落实政府对农村的各种救济政策,确保救济款、物和相关政策能及时到位。
  (4)重视弱势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协助健全各类助残卫生设施,提高残疾人群的康复、教育和生活水平,营造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农村环境。
  (5)开展互助和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妥善解决老、弱、病、残的生活照料和卫生服务问题,不断完善农村社会福利院和敬老院的公共卫生设施并加强日常管理,倡导扶老助困的社会风尚。
  (6)充分利用乡镇法律服务机构,对村民进行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卫生法律服务,强化村民法制意识,做遵纪守法卫生文明公民。
  3、整体联动
  (1)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在各尽其责的基础上,发挥专业部门的行业优势,主动把爱国卫生工作和健康促进融入本部门工作职责之中,协调一致地做好改善镇、村卫生状况和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的工作。
  (2)积极开展“十星户”文明家庭、文明卫生镇、村和文明卫生单位的创建活动;加强镇、村居民的社会公德教育,提倡文明卫生行为规范,村民的基本卫生知晓和行为改变有明显进步。
  (3)营造浓厚的镇、村学习氛围,建有镇、村健康学校、镇、村公共图书阅览室和露天文化广场等公共文化设施,管理规范,定期开展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4)培植镇、村的健康文化特色,营造雅俗共赏的健康文化氛围,吸引村民积极参与镇、村的健康文化活动。
  (5)加强镇、村安全防范和管理,经常做好村民安全防范知识的教育,为村民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6)在镇、村开展家庭人口计划指导和人口综合信息预报,为每户家庭提供个性的家庭人口计划指导及生殖保健服务,引导村民主动参与生殖保健工作。
  (7)强化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外出务工人员的规范管理,不断提高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水平,做好基本卫生防病常识和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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