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商务局、发改委、供销社、政府国资委、交通局和湖滨区、陕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8.继续发展旅游业。坚持把旅游业作为一项新兴支柱产业来培育,整合旅游资源,按照市场运作,全方位进行旅游产品的组合包装和形象设计,加大宣传推介促销力度,打响三门峡“文化山水”旅游品牌。重点提升虢国博物馆、函谷关景区品位,加快空相寺建设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融资实施仰韶、豫西两个大峡谷和亚武山景区等合作项目。筹备好与日本北上市缔结友好城市二十周年纪念活动,全面提升第十一届国际黄河旅游节的整体水平,进一步扩大三门峡的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
由市旅游局、文化局、民族宗教局和渑池县、陕县、灵宝市、卢氏县政府负责落实。
六、坚持改革开放,增强发展活力
19.进一步深化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要继续落实责任,加快进度,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强化经营收益管理,实现保值增值。流通商贸企业改革要积极运用国企改革的有关政策和经验,深入调研,制定方案,一企一策,年内大部分完成。投资体制改革要彻底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规范核准制和备案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充分调动全社会投资的积极性。进一步抓好市政公用行业、交通、水利等建管体制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领域的改革,抓紧落实方案,积极稳步推进。
由市政府国资委、国企改革办、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商务局、供销社、物资总公司、医药总公司、发改委、行政服务中心、建委、交通局、水利局、科技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负责落实。
20.全面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健全激励机制,扩大招商引资的领域和范围。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企业家、中介机构人员通过各种对外交往方式,开展全民招商引资活动,提高洽谈项目成功率。积极帮助更多的企业取得外贸经营权,继续巩固铝及铝制品、果汁、刚玉砂、纺织品等拳头产品出口,支持高新技术和机电产品、特色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加强区域经济技术合作,鼓励企业到市外谋求发展,有效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开拓西部发展空间。
由市商务局、政府国资委、发改委、农业局、科技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1.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完善和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宽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垄断行业以及法律、法规没有禁止的其他行业和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和重组。选择符合产业政策、市场前景好的中小企业,纳入产业规划,予以重点扶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由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小企业服务局、发改委、工商局、国土局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