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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金融系统通令嘉奖的决定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金融系统通令嘉奖的决定
(三政〔2005〕4号)


  2004年,全市金融部门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狠抓落实”的工作大局,坚持“宽严并举、有保有压”的信贷原则,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不断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和骨干企业的信贷投入力度,年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达180.28亿元,较年初增加23.92亿元,增长15.3%,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积极实施国家贷币信贷政策,强化金融监管,确保了信贷投放的持续增长和金融业的平稳运行;农村信用社系统一手抓深化改革,一手抓业务发展,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各项业务不断拓展;城市信用社大力支持市直重点项目建设和中小企业壮大,地方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农业银行运用传统优势,新增贷款增长较快;工行、建行、中行、农发行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为全市经济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金融系统予以通令嘉奖。
  希望各金融部门在新的一年里,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金融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发挥金融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助推器”作用,抢抓机遇,迎难而上,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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