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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财税系统表彰的决定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财税系统表彰的决定
(三政〔2005〕2号)


  2004年,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十六届三、四中全会和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维护稳定,狠抓落实”的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顽强拼搏,艰苦奋斗,加强征管,科学支出,提前超额完成各项责任目标。预计全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1.7亿元,比上年增长28.6%;财政支出25.1亿元,比上年增长31%;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突破3亿元,财政收支规模均创历史最高水平,为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市财税系统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全市财税系统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继续落实稳健的财税政策,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为我市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跻身中原崛起“第一梯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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