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志星等十二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志星等十二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三政任〔200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志星同志任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张正国同志任三门峡市广播电视局调研员;
  免去张朝红同志三门峡市接待办公室主任职务;
  魏志选同志任三门峡市接待办公室主任;
  免去乔长青同志三门峡市煤炭局局长职务;
  雷建国同志任三门峡市煤炭局局长;
  朱应斌同志任三门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正县级,列任振廷同志之后),免去其三门峡 市技工学校校长职务。
  张增盈同志任三门峡市技工学校校长,免去其三门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