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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
(三政办〔2004〕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
  近年来,各级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度精简,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和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逐步结束,经济全球化进程进一步加快,规范行政服务程序,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仍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因此,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提高行政工作效能。要继续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和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凡是有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行政审批项目和文件,都要坚决予以取消;凡是能由行政审批转为正常工作的,要全部转为行政服务项目,彻底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凡能以加强监管等形式进行管理的事项,要坚决取消事前审批,全面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管。通过认真清理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和行政审批项目,把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向深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加快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努力构建行政社会化服务体系
  各县(市)、区政府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推进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建立和完善立体化、网络化的市、县、乡三级政府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行政服务中心在发展方向上,要以提供直接和代理服务为重点,建成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务服务的平台。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要突出以下主要职能:
  (一)提供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及咨询服务等。
  (二)办理、代理投资者申请投资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的各种文件、证件、证照等,发挥其服务经济发展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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