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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升级省道建设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升级省道建设的通知
(三政办〔2004〕76号)


渑池县、陕县、卢氏县、湖滨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改善我市的交通基础设施状况,确保新升级省道改建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省交通厅《河南省干线公路网调整方案》和《全省公路网建设管理重点和投资一般原则》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升级省道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01年,省交通厅《河南省干线公路网调整方案》及《全省公路网建设管理重点和投资一般原则及补充规定》出台后,各级政府及交通部门坚持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原则,大力实行政府投资引导下的多元化投资机制,不断加大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加快推进公路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进程,公路网建设快速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今年,被确定为新升级省道的S314、S318和S322线,共涉及渑池县、陕县、湖滨区、卢氏县4个县、区的21个乡(镇),总投资8.6亿元。其中,S314线拟改建渑池仁村至三门峡市区段,S318线拟改建市界至三门峡西站段,S322线拟改建市界至卢氏县城。S314、S318和S322三条新升级省道的改建不仅将改善我市的交通基础设施,同时对加快东西城镇带建设,促进城乡经济带状发展,推进城镇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沿线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S314、S318和S322三条新升级省道改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克服困难,全力以赴,确保改建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严格按照建设要求,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一)时间进度。2004年12月31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2005年4月1日前完成路基加宽工作,年底完成路基工程,全线贯通。2006年底完工。
  (二)资金筹措。工程建设投资以市交通部门投资为主,县、区政府投资为辅。工程所在地县、区政府负责工程征地拆迁、路基土方及加宽工程所需费用的筹措,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拆迁费用由拆迁单位自理。路面、桥涵、隧道、排水防护等工程费用由市交通部门负责筹措。
  (三)责任分工。工程征地拆迁、路基土石方及加宽工程由工程所在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经验收合格并交接后,由市交通部门负责实施桥涵隧及路面工程。市交通部门负责工程施工组织、建设进度控制和质量监督。公路两侧的绿化工作待工程完工后由所在地政府统一安排实施。
  (四)施工环境。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为工程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市发改委、建设、国土、环保、林业、水利、矿产、文物、电力、通讯、电信、广播电视等部门应积极支持工程建设,主动办理相关手续,并制定实施相应的环保、水土保持方案。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坚决制止“三乱”行为,对以各种名义干扰、阻挠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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