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4〕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电业局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为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电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从现在起至2005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破获一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重大案件,打掉一批涉电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清理、整治销赃市场,以打促防,对盗窃、破坏电力设备和窃电案件多发地区进行重点整治,遏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上升的势头,推动电力部门落实对电力设备的各项防护措施,建立和完善“护线长效工作机制”、“打击涉电犯罪长效协作机制”,防止涉电违法犯罪活动反弹,确保电力设施长久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我市位于豫晋陕三省结合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比较猖獗,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打击和整治行动,确保本地电力生产输送安全。
(二)重点工作: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清理、整治非法收购、销售被盗电力物资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和涉电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乡(镇)、村。
(三)重点保障工程:“西电东送”工程等重大输变电项目和重要骨干电网。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4年11月下旬)。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动员部署,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04年12月)。集中侦破一批涉电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整治涉电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的乡(镇)、村,清理取缔非法收购电力物资器材的废品收购站点,整顿和规范物资回收、废品收购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