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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保险业诚信建设实施纲要》和《广东保险业2005年诚信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印发《广东保险业诚信建设实施纲要》和《广东保险业2005年诚信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驻粤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

  为促进广东保险行业诚信建设的发展,提高全行业对诚信建设的重视,确保广东保险业诚信建设工作持续、稳步地向前推进,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行业诚信建设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在广泛征求驻粤各保险机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拟定了《广东保险业诚信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广东保险业2005年诚信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纲要》精神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在本系统内认真组织好对《纲要》精神的学习、领会,进一步提高广大保险从业人员对加强行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将诚信建设作为确保广东保险业长期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统一思想,创造倡导诚信的良好氛围。

  二、各单位要依照《纲要》精神,进一步完善本单位诚信建设工作的领导机制,加大组织领导的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考核机制,确保有领导过问,有专人负责,有制度保证,有组织落实。

  三、各单位要对照《纲要》要求,认真查找本单位在诚信守法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按照常抓不懈、稳步推进、不断提高的原则,制定本单位诚信建设的短、中、长期目标、计划和实施细则,确保不断提高本单位的诚信建设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保险业诚信建设实施纲要
  2、广东保险业2005年诚信建设工作计划

  二○○五年七月八日

  附件1:
  广东保险业诚信建设实施纲要

  一、保险业诚信建设的重要性
  1、诚信是保险经营的内在要求,是保险业发展的基石。保险产品是一种典型的无形产品,是以保险人的信用向被保险人所做出的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承诺。可见,诚信是保险业存在和健康发展的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在保险经营竞争国际化的大背景下,诚信日益成为保险公司销售产品、提供服务、树立品牌的关键因素。
  2、近年来,我省保险业的发展形势和经营环境取得明显改善,但诚信建设工作依然举步不前。诚信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保险业发展的最大障碍。在全行业进行诚信建设,是巩固发展基础、提高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我省保险业发展实现新的历史性跨越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当前,我省保险业诚信建设方面仍存在不少的问题。部分保险机构存在展业理赔“两张脸”,通过拖延赔付、无理拒赔等手段侵害被保险人利益,对客户投诉问题,久拖不结;部分从业人员利用保险业管理上的漏洞,为获取不当利益,误导客户投保或者唆使老客户退保,损害被保险人利益;部分保险机构通过保险中介机构违规退费,变相降低保险费率,提高手续费,以高手续费、高返还、低费率恶性竞争,严重损害保险业的社会信誉;等等。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解决,必然损害保险业正常的经营秩序,损害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大局,应当引起全行业的高度重视。
  二、保险诚信建设的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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