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知识进社区”宣传工作的通知


  (二)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创新力度,增强进社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感召力。

  “保险知识进社区”宣传活动是一次深入人民群众普及保险知识的重要活动,同时也是广泛了解人民群众对保险业的消费心理、消费需求、愿望要求,挖掘潜在客户的一个大好机会。各保险机构应当珍惜机遇,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分析准备工作,根据所在社区居民的年龄、职业、家庭结构、现有购买保险情况等方面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宣传工作措施。要倾听群众需求,了解群众对保险最关心什么、最疑惑什么、最不理解什么、最不满意什么,发挥本公司产品和人才技术优势,有针对性地宣传保险知识,介绍保险产品,解答群众疑问,消除群众疑虑,引导人民群众全面、理性、客观地理解保险的功能与作用,挖掘保险消费潜力。要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扩展宣传途径,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手段开展宣传活动,提升宣传活动的生动性和感召力。

  (三)要研究推动“保险知识进社区”宣传工作的长效督促机制,推动宣传活动不断走向深入。

  本次“保险知识进社区”活动遍及全省20个地市的市、县、乡镇,层次丰富,范围广泛。由于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各地保险市场潜力不同,各级保险分支机构规模不一样,因此在活动中存在着重珠三角地区、轻非珠三角地区、重城市宣传、轻县和乡镇地区宣传的问题。各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督导机制,推动宣传活动由进社区向进社区、进农村发展,由点到面,努力扩展宣传的影响面,最终实现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并为下一步发展县域保险打下基础。

  (四)要注意及时总结,积累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做好保险业宣传工作的新思路。

  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不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经过较长的潜移默化、逐步提高的过程,因此保险业开展宣传工作将是今后一项长期的任务。“保险知识进社区”活动是保险业开展宣传工作的一次大胆尝试与创新,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办事处)和各保险公司应当在活动中大胆探索,及时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也应注意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今后进一步做好保险知识宣传工作积累经验。

  三、下一步我局对“保险知识进社区”活动的督导措施

  第一,加大检查调研的力度。我局将继续抽调干部,加大对宣传点的现场抽查力度,通过实地督导、访问社区居民、做民意调查等形式,了解本次宣传活动的成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