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转发《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驻粤各财产保险公司、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
现将中国保监会《
关于规范非车险市场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厅发〔2006〕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公司应严格遵守向监管机关报备的条款费率,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调整的,应将调整的情况与原因是前向我局报备。
二、保险行业协会应根据《纯风险损失率表》及时修订我省的非车财产险最低费率协议,最低费率协议应有一个合理的利润边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