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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广东保险业改革发展成果宣传活动的通知

  (一)宣传保险行业的重大成果。要宣传十六大尤其是2004年以来,我省保险业扭转了业务增长连续六年(1998-2003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被动局面,业务保持持续快速稳步发展良好势头的成果;宣传这四年来我省保险业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保险市场体系日臻完善、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的成果;宣传这四年来保险业服务经济建设、广大民生广度和深度的成果。

  (二)宣传党政领导的关心支持。我省保险业处于自复业已来发展环境最好的四年。要宣传这四年来省委、省政府领导倍加重视、关心保险业,出台支持政策的成果;宣传社会各界鼎力支持保险业的成果。

  (三)宣传基层工作的典型经验。这四年是我省保险业扭转行业发展态势、夯实未来发展基础的具有承前启后、转折意义的重要时期。要宣传全体从业人员奋力拼搏和改革创新、内部管理、结构调整、加快发展等方面的典型经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驻粤各省级保险机构要根据我局制订的《广东保险业宣传改革发展成果方案》(详见附件)的要求,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由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对本公司全省系统的宣传活动负总责。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开展各种类型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短信等各种工具,在系统内部和外部开展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在职场悬挂宣传条幅(条幅内容见附件),在公司网站上张贴新闻宣传内容。

  各地市行业协会(办事处)近期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作一次汇报,组织稿件在当地新闻媒体上宣传。

  (三)深入贯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传达到基层从业人员,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广泛参与各项活动,让各级员工、保险客户、社会公众充分了解我省保险业取得的显著成绩和面临的发展机遇。

  (四)抓好其它事项。1、驻粤各省级保险机构要在10月25日前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活动方案报我局。联系人:朱伟忠、杨波,电话:38361268,38361265。2、我局将于10月26日上午9:30在我局大会议室召开各公司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会议。

  各保险中介机构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保险业改革发展成果宣传活动方案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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