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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广东保险业改革发展成果宣传活动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广东保险业改革发展成果宣传活动的通知
(粤保监发[2007]222号)


  党的十六大特别是2004年以来,在中国保监会党委、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全省保险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广东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开始迈上具有广东特色的又好又快科学发展道路。继2004年全省保费收入重夺全国第一之后,2007年1-9月,全省保费收入达602亿元,排头兵优势继续扩大,领先第二名的省份约150亿元。其中,广东保险监管辖区(不含深圳市,下同)在GDP位居全国第3的情况下,保费收入达465亿元,位居全国各地区首位;保费同比增速达31.4%,创12年来同期新高,高于全国增速8个百分点。同时,我省是2004-2007年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连续4年保费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唯一省份。这些成绩的取得,在我省保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标志着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进入新时期。

  为庆祝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扩大保险行业影响,推动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我局决定在2007年10月-2008年1月集中开展广东保险业改革发展成果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目的

  近四年来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全面认真地对这些成绩经验进行总结、提炼和宣传,将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我省保险业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更好地实现科学发展。因此,要围绕以下目的开展宣传:一是扩大行业影响。通过宣传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成果和非凡成就,扩大保险业在人民群众、党政系统和社会各界的正面影响,提高全社会的保险意识。二是总结成绩经验。我省保险业发展取得成就,是全省保险系统团结一致、努力工作、拼搏奋进、共同奋斗的结果,要通过宣传成功经验,分享喜悦成果,发挥典型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三是激发队伍志气。要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鼓舞全省保险系统干部员工士气,激发自豪感、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加快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热情。

  二、主要内容

  通过全面回顾十六大特别是2004年以来,各单位在深化改革、推动创新、转变增长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行业形象等方面的工作,系统总结取得的经验教训,为行业发展提供理论指导。重点要抓好以下方面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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