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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经济体制改革与法规科
  负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拟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协调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咨询和相关招标代理等投资中介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负责市重大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的管理;负责委系统的普法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与设计审批科
  监测分析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地方性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汇总安排重大建设项目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积极申报公检法司基础设施项目;指导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方向和重大投资活动;引导民间资金的投向。研究拟订全市建设项目设计审批的政策;负责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担保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设计和概算调整等审批事宜;指导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的设计招标,协调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标准、计价的制订和执行。
  (七)城市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组织编制实施全市城镇化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城镇化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城市产业发展、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产业化的建议,协调城镇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协调城镇发展的政策建议;办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承担三门峡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对外经济与区域协作科
  研究分析全市利用外资状况,提出利用外资战略并落实有关政策;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与监测;提出利用外资规划,提出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及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全市对外合作项目库建设;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外资设备进口免税确认的有关事宜;提出对境外投资的总量、结构、用汇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审核办理企业境外用汇投资项目事宜。研究解决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协作活动;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政策,参与编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编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各类开发区、园区有关政策。
  (九)农村经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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